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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公告

关于开展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优秀团支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京中团字 [2015] 第7号

  

  各学院团总支、各基层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团建,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校团委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团支部评选活动,并选拔部分优秀团支部参加“2013-2014年度首都高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评选,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各级团组织要充分重视此次评选活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团组织基层建设的重要手段。在评选之前,各团支部必须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根据评选内容和要求,严格标准、严把程序,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要结合此次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和不足,切实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全面推进团建工作。

  二、评选办法

  1、参评范围

  (1)学院团总支优秀团支部评选范围:团总支内各团支部均可参评,包含研究生团支部,但不包括2014级新生团支部。 

  

  (2)学校优秀团支部评选范围:已获得本年度“院级优秀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 

  2、各学院团总支名额分配 

  依据当年各团总支团支部数量,学院优秀团支部按照各团总支团支部总数的20%确定;学校优秀团支部数按照团总支团支部总数的10%确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优秀团支部评选标准

  (1)团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经常性地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和进行团籍注册;

  (2)能够深入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关心团员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实际困难,采取具体措施予以帮助; 

  (4)能够重视支部团干部的队伍建设和理论培训,提高团干部素质。团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有计划的培养,能够认真开展理论学习和推优入党工作;

  (5)能够组织支部成员经常性地开展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在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促进支部成员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6)在2014年5月-2015年4月,团支部没有学生受过校级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纪律处分。

  三、评选步骤

  1、各团总支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优秀团支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所下达的指标,依据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优秀团支部(校院两级)的评选均采取团总支层面评比的方法,由各团总支自拟标准,开展评比活动。 

  3、校院级优秀团支部均须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后按规定的时间向校团委报送推荐材料。 

  4、对于获得“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优秀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即校级优秀团支部),校团委将组织开展评选会,评选出北京中医药大学“十佳”优秀团支部。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对本次优秀团支部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考核评估,要通过评选活动切实起到促进基层团支部建设,提高我校共青团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作用。

  2、各团总支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层层把关,注意结合实际和形势的发展深入发掘、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3、各团总支将推荐的《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15份(黑白简装即可,不用彩色制作)于2015年4月15日12:00前送至团委23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团校邮箱。

  联系人:张丽璇   杜佳睿

  电  话:010-64286615  18810621176

  电子邮箱:bucmtx@163.com

  

  

  附件1:《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优秀团支部名额分配表》

  2:《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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