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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相关要求,不断提升高素质中医药人才的培养质量,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增强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素养,引导学生坚定中医药文化自信、学习中医药理论知识、投身中医药行业发展,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经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联席会研究决定,拟启动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学工部、团委、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含临床医学院)

  协办单位: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

  二、项目类型

  1.项目类别维度。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并结合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际情况,2023年大创计划按照创新训练项目以及创业训练项目(将创业实践项目合并到此类)两个不同类别进行申报。

  创新训练项目:要求在导师指导下,项目组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论文撰写、专利发明、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详情请参考附件5)。

  创业训练(含创业实践)项目:项目方向可选择但不限于医疗药物、医疗器械、中医文创、服务模式等四个领域(详情请参考附件6)。要求在导师指导下,项目组进行创业计划书编写、开展可行性研究、创新产品或服务研发、模拟企业运行、参加创业实践等工作;或者根据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基础,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该类项目以创业产品成果为导向,结题时需提供5-10份成型产品或模型。

  2.项目级别维度。本次大创计划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最终评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家级大创”)、“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市级大创”)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校级大创”)立项项目。项目申报阶段不区分项目级别,组委会根据评选程序,按照各类别项目评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名立项“国家级大创”“市级大创”和“校级大创”项目。项目预算金额根据项目情况如实填写,最终金额以实际批复为准。

  三、申报要求

  1.本次大创计划立项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凡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或者创新创业活动兴趣浓厚、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基础,具备创新创业素质的学生均可参与。

  2.以团队形式申报,鼓励跨学院、跨年级、跨学科,参与成员要求为3-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不包括指导老师和指导研究生),允许外校在读学生参与,但不计入成员总数(外校学生奖励标准根据所属院校规定执行,我校可提供参与证明)。如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进行成员和经费变更等内容,可由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实填写附件7中的相关表格,经审批后可进行变更。

  3.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且每人每年只能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周期要求,2023年7月毕业的在读本科生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创新创业实践经历,项目必须由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担任负责人。为保证大创项目学习实践效果,无论是以项目负责人或成员身份参加大创立项工作,每人每年最多参与2个项目。

  4.项目须有本校正式编制的指导教师1人,创新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创业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无职称要求。项目实施如有必要,可聘请校外人员担任大创计划项目的指导教师。每项大创计划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若有2人,则其中1人必须是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应当具备担任项目指导的相关能力及素质。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原则上每人每年可指导不超过2项课题。指导教师以往指导的大创计划项目有未结题者或延期者,不得继续指导新课题。项目组可邀请1名我校在读研究生(硕士或博士均可)参与项目指导,每名研究生仅可指导1项课题,该研究生指导项目的工作量可等同于完成研究生创新创业必修课的实践环节。

  5.正在进行或者已结题的国家级、市级或校级项目不能再次申报。所有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的项目,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同时其指导老师不得再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2022年大创计划拟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未能完成项目和延期结题项目负责人将不能申报2023年大创计划项目。

  6.准备申报2023年大创计划项目的团队,要根据实际情况参加各级各类双创比赛。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要参加“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训练项目原则上要求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京彩大创”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北京中医药大学“杏林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重要赛事,参与情况将重点作为结题参考依据。

  7.立项项目将获得专项经费支持,各团队必须严格按照我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经费,保证经费执行率。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将对项目组拨付的经费在当年9、11月进行专项审查,各项目在9月10日需完成总批复经费不低于60%、11月10日不低于95%,截止11月20日经费未使用完毕将做收回处理。

  四、申报程序

  1、宣传动员阶段(11月上旬-本学期末)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文件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动员,在学院深入挖掘适合的项目。

  2、项目准备阶段(发布通知-2023年2月16日)

  学生可以自由组建项目组,各项目组根据指导教师和指导研究生的帮助下,进行项目研究及思路设计,并完成2023年大创计划项目相关材料的填写。材料将于开学前一周进行提交,请各位负责人注意相关通知。

  3、项目评审阶段(2023年3月5日前)

  项目评审分为学院审核、项目初审及项目终审三个阶段。学院团委对申报项目学生及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学院审核,合规项目方可进入项目初审阶段。项目初审一般为函评形式,通过初审的项目方可参加项目终审环节。初审的函评材料为项目提交的电子版资料(不包括答辩PPT)。项目终审采用线上路演答辩形式。路演答辩由不超过3分钟的PPT展示环节和2分钟的专家提问环节组成,所有申请的项目均需要参加终审答辩,不参与终审答辩的项目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该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将视实际情况另行通知,预计将在下学期开学前两周完成所有审核环节,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及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初审和终审将由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参与,并确定最终立项清单。所有项目遴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拟立项名单在校内公示,并接受学校纪委和全校广大师生的监督。

  五、材料要求

  1.项目组提交材料要求。各项目组向学院团委提交的材料应包含《成员信息汇总表》、《项目论证活页》、《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以及不超过3分钟的答辩PPT(答辩PPT中不允许出现项目成员及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成员信息汇总表》、《项目汇总表》以“项目类别+学院(或附属医院)+项目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命名(请注意“+”不可省略),例如,“创新训练项目+中医学院+中医药文化传播情况研究+张三+188********”,《项目论证活页》和PPT必须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例如“创新训练项目+中医药文化传播情况研究”,四份文件的电子版命名不可混淆,且电子版格式要求为office2010及后续版本,PPT文件的后缀名必须为.ppt。

  2.各学院提交材料要求。各学院收集学院项目电子版后,将《成员信息汇总表》、《项目论证活页》和PPT各自整理为三个文件夹,分别以“学院+汇总表”、“学院+项目论证活页”和“学院+PPT”命名,分别生成压缩包,并填写本学院《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项目汇总表”命名。学院需将本次开题申请的所有文件上传至百度网盘,并将网盘链接和提取码填写在邮箱正文发送至科协bucmkexie@126.com邮箱,具体时间会在开学后通知。

  注:本次项目申报要求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电子版材料盖章不做要求,签名必须真实有效。

  六、其他事项

  请各位拟参与项目申报的同学加入2023年大创计划开题通知QQ群757572229,按要求发送进群申请,进群后请修改群昵称,格式为“年级+学院+姓名”,每个团队仅限项目负责人进群。有关“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后续通知将通过QQ群发布。

  联 系 人:史雨宸   宋子涵

  联系方式:18800118376 17632051502

  附件1: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2: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论证活页(创新训练项目)

  附件3: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论证活页(创业训练项目)

  附件4: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项目汇总表

  附件5: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指南

  附件6: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指南

  附件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说明及经费变更项目变更申请表

  本通知已在科协公众号SASTIE of BUCM与公众号北中医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公众号上同步发布,后续通知关注科协公众号获得一手信息。

  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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